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招生计划
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
录取时我院将视生源状况和学科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大学英语六级(具备合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或具有与同等英语水平相当的外语成绩证明。通过日语能力等级考试1级或具有同等日语水平相当外语成绩证明。意大利语B1等级或具有同等意大利语水平相当外语成绩证明。
3.国家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还需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
三、报名
1.报名步骤
凡报考我校2024年博士生的考生(以推荐免试方式申请直接攻博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均须按照以下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步骤进行:
(1)登陆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凡经确认缴纳,不予退还。
(2)向我院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2.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30日。
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的考生,请于2024年4月左右报名,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向报考院系提交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报考考生均须于2024年1月6日前将报考材料提交(寄达)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若被录取,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大专学历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提交大专毕业证书);
(5)加盖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7)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书;
(8)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考生本人签名);
(9)科研成果一览表(列出代表性学术成果,考生本人签字),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等)、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并提供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或其他科研成果的不端行为检测报告(要求该报告为中国知网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全文对照版”报告单,考生在报告单首页空白处签字);
(10)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格式自定,要求有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目录。
注:以上(7)-(10)项须按照法学院规定格式(见附件)填报,申请材料按如上顺序整理提交。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和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B122 黄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5891,邮箱:752813752@qq.com)
四、申请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2.专家组审核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的申请材料,交由材料审查组进行审核。
材料审查组根据事先制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原则,对每个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百分制)。进入考核名单的学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
3.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材料审查结果进行审议,原则上按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入围考核名单经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同意备案后将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考核
(一)资格复审
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在考核前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学院检查: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下载,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境外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外语水平证书原件。
(4)身份证原件。
(5)其他报考材料如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的原件(事先按填报顺序整理好)
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内容分为以下四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列入考核总分。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外语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通过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外语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10%。
(3)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或者面试,各专业安排如下表。主要考核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50%。
专业能力考核形式
序号专业考核形式1法学理论面试2法律史笔试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面试4刑法学面试5民商法学笔试6诉讼法学笔试7经济法学面试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面试9国际法学笔试10财税法学笔试11海洋法学笔试12少民骨干专项计划面试13对口支援专项计划面试(4)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考核成绩以百分制算,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占考核总分的40%。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至低和招生计划确定博士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的材料审核、考核成绩至少要达到60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同意备案后,在学院官网公示。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七、体检
1.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
2.体检表提交时间: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
3.体检表邮寄地址(请用EMS或顺丰邮寄):厦门市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法学院B122 黄老师收(邮编:361005,联系电话:0592-2185891,邮箱:752813752@qq.com)
八、日程安排
日期招生工作安排普通类(非专项)招考、少民计划专项招考12月5日-12月30日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1月10日前审核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并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确认3月20日前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考核名单3月31日前完成考核录取“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专项招考4月左右考生在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报名5月20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核、申请材料审核、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录取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5891
E-mail:752813752@qq.com
网址:http://law.xmu.edu.cn/
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s://zs.xmu.edu.cn
十、其它
本选拔办法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
1.专家推荐信 专家推荐信.doc
2.考生自述表 考生自述表.doc
3.科研成果一览表 科研成果一览表.doc
4.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doc